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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地名标志最高罚款1000元
引用本文:王欢.损坏地名标志最高罚款1000元[J].中国地名,2012(2):51.
作者姓名:王欢
摘    要:2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凡涂改、玷污、遮挡、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

关 键 词:地名标志  地名管理  损坏  江西省  罚款  民政部  人民政府  改正  玷污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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