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化盟市耕保责任考核 |
| |
引用本文: | 李榛.内蒙古强化盟市耕保责任考核[J].西部资源,2012(6):17. |
| |
作者姓名: | 李榛 |
| |
摘 要: |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盟市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耕保工作考核不合格盟市,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办法》规定,从2011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自治区政府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对盟行政公署、市人民
|
关 键 词: | 耕地保护 内蒙古 土地征收 责任考核 责任目标 农用地 自治区 市人民政府 基本农田 第一责任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