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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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百胜,耿林,肖文进,张云国,张莹.菲律宾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简述[J].国土资源情报,2013(6):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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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百胜 耿林 肖文进 张云国 张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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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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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10D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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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菲律宾共和国矿产资源丰富,吸引了众多矿业投资者。作为矿业开发的主体,矿业权人只有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顺利地进行矿业勘查和开发。矿业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矿产勘探开发权和附属权利,义务主要包括缴纳税费、发展社区和矿业科学技术、矿山安全与健康、环境保护和提交报告等内容。通过分析认为,菲律宾矿业法规对矿业权人义务的规定较详细具体,部分内容值得国内借鉴,但也提高了矿业权人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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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业权人 权利 义务 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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