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矿管机构依法行政问题
摘    要:矿管职能是《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的一项新的政府职能.各级地方矿管机构是《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后才逐步建立的,目前尚不健全.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对各级矿管机构依法进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本来尚不完善的矿管机构又开始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无庸置疑,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各级矿管机构的高度重视.通过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各级矿管机构都应具备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