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海洋防卫观的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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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列兢,洪鸿.对我国海洋防卫观的新认识[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9,16(1):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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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列兢 洪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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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并于1996年得到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依据《公约》规定,我国充分享受领海主权的海域由原来的38.8万千米’扩展到300万千米2,纵深距离亦由原来的12海里延伸到更远的外海域.同时,按照松约》的规定,我国还对广阔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行使主权和管辖权。如:维护海洋和平使用和海洋资源公平利用的权利;公海中的航行、飞越、捕鱼、科学研究、建造人工岛屿和铺设海底电缆等六项自由;船舶在各海区分别享有不同的航行权,军舰享有豁免等特殊权利;享有国际海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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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海洋 防卫观 海洋保护 海洋资源 合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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