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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于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引用本文:车爱平.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于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的可行性研究[J].华北国土资源,2014(3):52-55.
作者姓名:车爱平
作者单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太原030024
摘    要:研究目的: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研究方法:利弊分析比较法。研究结果:推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要明确征地费用预存制度的内涵,了解征地缴费现状及征地费用不及时缴纳的弊端,清晰实行征地费用预存制度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为此要解决好征地费用的框界范围费用预存计算等前置工作,解决好征地费用预存的时机、预存的程序以及预存费用的管理。研究结论:全面推行征地费用足额预存制度,能够有效地避免征地费用长期拖欠的问题,能够确保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的落实,进一步遏制大量圈占耕地的冲动,切实制约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缓交有关费用,有利于从源头防治腐败;减少征地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现象;达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为此,要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政策支撑、政府推进。

关 键 词:征地费用  预存  制度  利弊分析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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