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公司弃土引发地质灾害应否承担治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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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敏,杨海翔.L公司弃土引发地质灾害应否承担治理责任?[J].南方国土资源,2013(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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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敏 杨海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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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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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07年4月,N市Y江西侧(Q区Y路尾)发生滑坡地质灾害事故,大量泥土顷刻滑入江中,占据了1/4河道宽度,侵占当时过水断面约25%,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N市国土资源局组织N市城乡建设委员会、N市安监局等部门的专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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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灾害防治 国土资源 滑坡事故 治理费用 灾害事故 责任单位 分析论证 人为弃土 引发 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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