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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大风连续跨日界编报之规定
引用本文:韩莹,王晓红,上官晓梅.如何正确理解大风连续跨日界编报之规定[J].陕西气象,2008(5):44-45.
作者姓名:韩莹  王晓红  上官晓梅
作者单位:秦都区气象局,陕西咸阳,712000
摘    要:在陕西省监测网络业务工作手册《地面气象测报业务分册》第三部分编报技术解答中,大风编报规定:①大风重要天气,连续跨日界出现,次日不再编发大风重要天气报告;②按两个标准拍发(始报)极大瞬间大风重要报。省定大风重要报,发报标准为≥17.0m/s,北京气象中心发报标准为≥24.0m/s,每天最多编报两次;③省大风重要报未发出前又出现更大的风速,且达北京中心标准时,此时应编报后出现的大风风速及其风向。

关 键 词:大风  日界  气象测报业务  天气报告  工作手册  网络业务  气象中心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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