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大风连续跨日界编报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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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莹,王晓红,上官晓梅.如何正确理解大风连续跨日界编报之规定[J].陕西气象,2008(5):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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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莹 王晓红 上官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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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秦都区气象局,陕西咸阳,7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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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陕西省监测网络业务工作手册《地面气象测报业务分册》第三部分编报技术解答中,大风编报规定:①大风重要天气,连续跨日界出现,次日不再编发大风重要天气报告;②按两个标准拍发(始报)极大瞬间大风重要报。省定大风重要报,发报标准为≥17.0m/s,北京气象中心发报标准为≥24.0m/s,每天最多编报两次;③省大风重要报未发出前又出现更大的风速,且达北京中心标准时,此时应编报后出现的大风风速及其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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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风 日界 气象测报业务 天气报告 工作手册 网络业务 气象中心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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