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五措并举解决出让金收缴难问题 |
| |
引用本文: | 郑黎云.衢州市柯城区五措并举解决出让金收缴难问题[J].浙江地质,2008(5):62-63. |
| |
作者姓名: | 郑黎云 |
| |
作者单位: |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 |
| |
摘 要: | 一是针对以往土地出让合同不完善、违约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从源头入手制订措施加以防范,采取事先告知的方式,在土地招拍挂须知文件中就明确土地出让金欠缴的违约责任内容,然后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对出让金欠缴发生后滞纳金的收取办法进行约定。二是在滞纳金收取的方式方法上予以优化,出让合同一旦签订。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旦出现欠缴出让金。
|
关 键 词: | 土地出让 滞纳金 衢州市 履约保证金 城区 违约责任 合同 收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