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集中清理整顿矿产资源违规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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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芳.平阴县集中清理整顿矿产资源违规开采[J].山东国土资源,2006,22(4):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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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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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阴县自3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理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该局联合安监、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将集中力量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查处清理整顿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勘查、开采的,将依法永久性关停;对越界采矿行为,责令退回原矿区生产,依法处罚、赔偿被侵权企业的损失;对“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行为,强行关闭;对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的,将责令整改整治,并依法处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办矿、违法批矿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争取到2007年6月,该县的矿产资源开采达到省、市和国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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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开采 违规行为 清理整顿 平阴县 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 依法处罚 露天采矿 可视范围 环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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