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实施主体功能区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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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燕.国外实施主体功能区的启示[J].地球,2011(8):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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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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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地球》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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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荷兰和日本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较长的空间规划历史,如德国有关空间规划的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1900年的《萨克森建筑法》。欧盟也在1999年推出了第一个欧盟空间发展战略。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依据、方法和执行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多的共同性和规律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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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功能区 施主 国外 空间规划 空间发展战略 编制主体 建筑法 共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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