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是指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其发证对象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产权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只能通过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才能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房产权利变更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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