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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亮化“三大机制”推进执法监察共管机制建设
引用本文:张甜甜,叶曼.温州市瓯海区亮化“三大机制”推进执法监察共管机制建设[J].浙江国土资源,2014(12):55-56.
作者姓名:张甜甜  叶曼
作者单位: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
摘    要:随着近几年大投资大建设步伐的加快,艰难的土地违法形势已成为城市前进道路上不可绕行的绊脚石,成为区域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疾毒瘤。针对违法用地的危害愈加突显的问题,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在执法监察工作方面深入探索,围绕服务瓯海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中心,积极建立执法监察共管机制,成功建立完善“三大机制”依托区政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监管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人一步,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在市政府出台共管文件之前,瓯海区率先制订《关于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决定》(瓯委发2010]82号),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变“一家管”为“大家管”,形成严查严控合力。

关 键 词:机制建设  执法监察  瓯海区  温州市  亮化  违法用地  责任机制  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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