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延长“三块地”改革试点授权期限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
摘    要: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为完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打好基础,并做好试点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规定的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  改革试点  修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期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