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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钢城区建立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
引用本文:杜士民.莱芜市钢城区建立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J].山东国土资源,2006,22(12):49-50.
作者姓名:杜士民
摘    要:为做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在项目竣工后,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镇政府组成联合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工程管护制度,建立了由分局副局长为组长,镇政府分工镇长为副组长的项目管护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管护的领导工作。

关 键 词:管护工作  国家投资  莱芜市  项目  土地整理  后期  城区  土地开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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