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建立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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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士民.莱芜市钢城区建立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J].山东国土资源,2006,22(12):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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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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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做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在项目竣工后,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镇政府组成联合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工程管护制度,建立了由分局副局长为组长,镇政府分工镇长为副组长的项目管护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管护的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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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护工作 国家投资 莱芜市 项目 土地整理 后期 城区 土地开发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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