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小产权房”“变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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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发荣.严防“小产权房”“变脸”[J].西部资源,2009(4):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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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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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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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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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房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 集体土地 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 国土资源部 国有土地 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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