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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土地复垦“旧账快还”
引用本文:祝桂峰,赵红昌.广东 土地复垦“旧账快还”[J].国土资源,2011(8).
作者姓名:祝桂峰  赵红昌
摘    要:广东省现有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56万亩,“旧账快还”压力较大。为加快土地复垦利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工程项目用地逾期未完成表土剥离的将受处罚。广东厅要求,《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采矿许可证但尚未按规定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在建项目,

关 键 词:土地复垦  广东省  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厅  采矿许可证  自然灾害  表土剥离  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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