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性地名法规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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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子照.浅谈地方性地名法规的修订[J].中国地名,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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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子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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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促进我国“以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加快地名立法进程,1996年,国家民政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似下简称(细则》),嗣后,各地依据《细则》,相继制定了本地的地名管理法规。截止目前,已有上海、哈尔滨、济南、广州四市出台了新的地名管理法规,并已开始实施。《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济南办法》)共6章24条,由山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广州条例》)共6章31条,由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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