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设置工作重视划力争三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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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建平.永定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设置工作重视划力争三年完成[J].中国地名,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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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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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展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是国家民政部等四部局作出的关于今后五年地名工作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福建省永定县为规范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的设置工作,使地名管理更好地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交往服务,实现地名国家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民发(2000)67号],在五年内更换使用国家标准地名标志的要求,制定了2001年至2003年规划,成立了由县府办、民政、公安、工商、建设、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的设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力争用三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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