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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的研究和思考
引用本文:鲁建平,张月英.关于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的研究和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08(3):38-41.
作者姓名:鲁建平  张月英
作者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摘    要:一、我省耕地保护责任制的探索与完善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我省自1995年9月开始实行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据当时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2480万亩耕地,分解落实到11个市,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1998年我省又与11个设区市及所辖的县(市、区)、乡(镇)分别重新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按规划目标及时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从而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保护耕地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等指标列入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2006年,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05]52号)、中组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06]32号),进一步加强了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的实施管理,从而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考核体系。

关 键 词:完善  耕地保护目标  管理责任制  考核  责任书  市政府  分解  部门  统计  保护耕地  土地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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