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土地政策的制定者应该主动、全面、深入、及时、准确、客观地掌握、分析和评价土地政策的实施效果,以便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土地政策●《评价报告》从时间序列上应该包括年度、季度和月度评价;从地域序列上应该包括全国、省穴区、市雪、市、县穴市雪、重点区域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三类及东、中、西部三类雪;从内容组成上应该包括土地政策实施现状、实施效果总体评价、重点专题评价和土地政策展望四个部分●只有将土地政策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结合起来,才能提升土地政策的层次和影响力●建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成立土地政策分析小组,并委托有关科研单位负责承担《评价报告》的具体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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