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 |
摘 要: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48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了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2]4号)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领会批复的精神,扎实工作抓紧落实《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 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简本) 国土资源部 2002年2月19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