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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
引用本文:曾胜,陈凤贞.试论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J].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7,4(2):48-49.
作者姓名:曾胜  陈凤贞
作者单位: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湖南娄底417000(曾胜),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娄底417000(陈凤贞)
摘    要:土地征收是一种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公共利益”。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范围无明确的规定或界定,在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其内涵,从而导致随意征收、非法征收,严重侵害被征对象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是征收制度完善的关键。结合我国实际,我们认为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以采取概括加正面列举的方式。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几个问题:征收行为与目的有因果关系、宪法保障与相关法律的征收程序的保障。

关 键 词: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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