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对策》各篇章编写稿之五 第二篇 地震对策各论 第七章 地震次生灾害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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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公学.《地震对策》各篇章编写稿之五 第二篇 地震对策各论 第七章 地震次生灾害对策[J].国际地震动态,1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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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公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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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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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震次生灾害一般指地震强烈震动后,以震动的直接或间接破坏后果为导因而引起的一系列其他灾害。在地震灾害中,次生灾害是极其普遍的、严重的。目前,地震的次生灾害主要有:火灾,毒气、细菌和放射性污染,“盲目避震”造成的摔、挤、踩等伤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水灾,海啸等。随着城市生产力的发展,一些新的次生灾害可能出现,如高层建筑的“玻璃雨”灾害,信息储存系统的“记忆毁灭”灾害等。本文在总结我国一些地震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参考国外一些地震资料,按城市地震次生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地震水灾和地震海啸灾害四个部分,概括分析了各种次生灾害的成因及特点,阐述了震前预防、震时紧急处理、震后救治的各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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