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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中央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增强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宏观调控水平,加大国家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为了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矿产资源管理  地质勘查  周转金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央  基金  社会可持续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矿产资源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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