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全省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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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现文.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全省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J].山东国土资源,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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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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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 ,山东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 ,依法整顿矿业秩序 ,取得了显著成效。到 2 0 0 0年底 ,全省 1 7个市矿业秩序均达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根本好转的 8条标准 ,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为表彰先进 ,进一步推动工作 ,省政府决定 ,对在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等1 0个市人民政府和章丘、城阳、博山、滕州、广饶、莱州、青州、曲阜、新泰、文登、日照、莱城、郯城、德城、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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