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政 |
| |
引用本文: | 项江鸿.湖州市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政[J].浙江国土资源,2012(8):60-60. |
| |
作者姓名: | 项江鸿 |
| |
作者单位: |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当前土地供需突出矛盾,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湖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对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准入门槛、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建立土地税收调节机制、实行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制度、实行工业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后评价制度等方面作了新规定。
|
关 键 词: | 集约利用 湖州市 土地 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用地 保证金制度 经济社会 二次开发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