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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实行“一窗受理”
引用本文:中国不动产官微.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实行“一窗受理”[J].国土资源,2017(10).
作者姓名:中国不动产官微
摘    要:<正>为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便民利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地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通知》同时明确,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通知》强调,各地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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