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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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大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J].国土资源通讯,2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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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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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姜大明
2016年12月30日
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016年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备案、评估、清理等,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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