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中国东部高温事件年表重建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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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北京100875;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北京100875;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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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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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暖事件的频率有增加的趋势。通过"语义差异法"识别了明清时期的高温事件,对其高温程度进行分级,建立了1350—1910年中国东部的高温事件年表,并对高温事件的发生时间、年代际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明清时期有41个年份记录了高温事件,36个年份出现极端高温事件;高温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存在一定的阶段性变化,这种阶段性变化与北半球及中国气温的冷暖阶段变化有一定对应,与极端冷事件频率基本呈反相变化,1700—1749年和1800—1859年是明清时期极端高温事件发生频率最高且强度最大的2个时段,分别对应小冰期中期1710—1760年较温暖的时期和小冰期末期,16世纪末至17世纪是小冰期中最寒冷的一个阶段,极端高温事件相对不频繁,极端冷事件则发生频繁;高温事件还具有连年或隔年再发的特点。尝试利用现代器测资料和站点相关的计算方法对高温事件记录点所可能反映的地理范围进行了探讨,长江下游地区和华北平原的案例分析表明,历史时期记录有限,但区域的单点高温记录可能反映了范围比较广的极端高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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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极端高温事件 历史记录 气候变化 年表 明清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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