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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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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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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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金管理 地质勘查 国土资源部 中央 财政部 矿产资源勘查 资金使用效益 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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