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加强矿产开发中的生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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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阿龙.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加强矿产开发中的生态监管[J].西部资源,2014(3):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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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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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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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加强了矿产开发中的生态监管,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依法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机制采矿权发生转让的,由获得采矿权的新采矿权人接替承担矿山地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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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开发 国土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 采矿权 保证金制度 治理责任 土地复垦 矿产资源 土地可持续利用 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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