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思考与建议 |
| |
引用本文: | 帅文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思考与建议[J].南方国土资源,2014(4):14-15. |
| |
作者姓名: | 帅文波 |
| |
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
关 键 词: | 农村宅基地 农民住房 财产权利 节约集约利用 股份合作 产权抵押 农户宅基地 中共中央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