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访济南市副市长刘善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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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日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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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8月14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颁布了《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使该市地名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在《办法》颁布三周年之际,《济南日报》记者就地名的地位与作用、该市地名工作现状及下一步的举措等问题,对刘善友副市长进行了专访。 记者:刘副市长,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经营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请您谈谈地名管理在经营城市中的地位与作用好吗? 刘副市长:好。地名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城市建设、户籍管理、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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