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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依法保护执法人员 依法制裁暴力抗法
引用本文:娄国华,吴祥标.温州市:依法保护执法人员 依法制裁暴力抗法[J].浙江国土资源,2005(6):64-64.
作者姓名:娄国华  吴祥标
作者单位: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摘    要:日前,以暴力妨碍土地执法并打伤执法人员的陈某被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赔偿受伤执法人员经济损失1.3万元。

关 键 词:执法人员  依法保护  温州市  法制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经济损失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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