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禹州局: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年审”不予通过
摘    要:<正>日前,禹州市国土资源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简称"年审"),在原来对采矿权人证、界、费、率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加上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一律确定为"年审"不合格。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