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为本案中危旧房改造单位办理不动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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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曦.能否为本案中危旧房改造单位办理不动产证?[J].南方国土资源,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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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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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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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简介:2016年,某单位办理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后,因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土地用途调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换发不动产证。但是属于该项目范围内的多位业主之前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对此,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不同的意见,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单位原持有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也给予项目用地的划拨补办了出让手续,已通过行政手段重新确定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审批文件给予其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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