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土地征用赔偿制度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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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国明.境外土地征用赔偿制度概览[J].河南国土资源,2003(12):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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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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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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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征用赔偿是世界多数国家土地征用制度的三个基本要件之一。这是公权对私权侵害的必要赔偿。任何国家都规定了赔偿制度,区别之处在于被征用人所得到的是“公平赔偿”还是“适当赔偿”。具体体现在赔偿程序、赔偿方式、赔偿标准和确定的方法、赔偿支付时间、处理纠纷等方面。这反映了对私人财产保护的力度。 从理论上讲,土地征用是为公征用土地的一种方法,其处理是政府一方的单独行为,因此是行政处理的一种。在过去的君主时代,君主对于私人财产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任意没收剥夺,既不考虑公共需要,又不会给私人补偿。自法国大革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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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境外土地 土地征用 赔偿 行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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