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循化县国土局近几年来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总体规划及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和培育土地市场;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该局先后被海东地委、行署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授予“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执法模范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局长韩学明同志先后获得了全省和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2007年被省文明委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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