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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止临时用地出卖抵押转让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天津市近日修订《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禁止临时用地出卖、抵押和转让,申请临时用地者须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不得妨碍道路交通,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等设施,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卖、抵押或转

关 键 词: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  管理办法  保证金  用地管理  抵押  天津市  土地用途  城市建设规划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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