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慈溪市为例 |
| |
引用本文: | 王晓芳.房地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慈溪市为例[J].浙江地质,2013(7):40-42. |
| |
作者姓名: | 王晓芳 |
| |
作者单位: | 慈溪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
| |
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除天津、上海等部分地区的房屋和土地由同一个登记机关负责统一登记之外,其余省、市区均实行房屋和土地分开登记制度,即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土地和房屋的登记。目前这种房地分开登记的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弊端,如容易导致房地产的权属不清、双重抵押、交易程序复杂和交易成本大,使房地产交易安全不能完全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
|
关 键 词: | 房地产权 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 慈溪市 交易成本 交易安全 房屋 建设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