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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慈溪市为例
引用本文:王晓芳.房地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慈溪市为例[J].浙江地质,2013(7):40-42.
作者姓名:王晓芳
作者单位:慈溪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除天津、上海等部分地区的房屋和土地由同一个登记机关负责统一登记之外,其余省、市区均实行房屋和土地分开登记制度,即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土地和房屋的登记。目前这种房地分开登记的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弊端,如容易导致房地产的权属不清、双重抵押、交易程序复杂和交易成本大,使房地产交易安全不能完全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

关 键 词:房地产权  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  慈溪市  交易成本  交易安全  房屋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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