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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地震预报的抉择
引用本文:孙寿成,吴秀华.关于发布地震预报的抉择[J].地震学刊,2001,21(2):44-49.
作者姓名:孙寿成  吴秀华
摘    要:地震预报是人们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当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地震预报水平远远未达到实用化的阶段。无庸置疑的是,作出发布短临预报的决策,是防震减灾工作中一项难度最大的工作。它长期困扰着各国地震工作部门和政府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地震预报,主要考虑因素有:短临地震预报能力,作短临预报需付出的代价,以及地震预报公开发布后将会取得的实际收益。对以上三个因素权衡得失,趋利避害,注重实际效果。如果我们将这三个因素用预防效益来联系,那么,预防效益则等于预报实际取得的收益与发布地震预报必须付出的代价之比。若比值大于1,则可公开发布;如比值小于1,则不宜公开发布;当比值接近1时,需同时考虑预报意见的信度这个因素。我国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达程度、人口密度、国土财富率相关甚大,因此在用上述三个因素作是否公开发布地震预报的抉择上显然其结构是不同的。本文认为:1.5.5级以下地震,东部和西部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约为8亿元和2亿元,经济上公开发布代价远大于当地所取得的实际收益,人员伤亡不超过10人。因此无论东、西部均不宜公开发布地震预报,我们将5.5级地震定为公开发布预报的震级下限。2.对于5.5级至6.5级地震,我国东部地区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十多亿元,西部地区3亿元左右。东部地区公开预报的代价也大于地震公开预报的收益,人员伤亡可最大限度减少,原则上宜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公开预报,但对于我国西部地区,则宜公开预报。3.对于6.5级以上地震,它将会带来严重人员伤亡,因此在考虑公开发布问题上,预报后所引起的经济代价不宜作为主要 考虑因素。无论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或是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都应向社会公开发布地震预报。

关 键 词:地震预报  预报战略  预防抉择  公开发布  经济损失  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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