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学编制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分为四部分:一是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明确了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的原则、方法、要求以及二次调查数据应用处理等;二是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明确了各类用地规划布局的次序和原则;三是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明确了基本农田调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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