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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金保等人因受贿获刑
摘    要:2003年3月,江苏省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金保、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原科长薛振环、虞山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周振云、古里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陈生元、大义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陆国康等14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其中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起震惊常熟的群体受贿案的发生和查处,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关 键 词:国土资源局  常熟市  局长  国土资源所    党员干部  刑事责任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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