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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四加强”大力保护基本农田
引用本文:白炎根.象山县“四加强”大力保护基本农田[J].浙江国土资源,2007(4):63-64.
作者姓名:白炎根
作者单位: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一是加强保护责任制的落实。专门成立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将基本农田保护列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分级签订县、乡镇、村三级保护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748份。二是加强监管制度的落实。建立全县基本农田“警戒线”制度,已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5,5万亩,保护率达88.9%。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网络体系,完善全县土地协管员队伍建设,严肃惩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都实行听证、论证和公示。三是加强标准农田的建设力度。以建设促保护,将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点,对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将暂停农转用和征地报批。全力完成2007年标准农田建设284万亩,确保今年如期完成市政府1998年下达的我县标准农田建设21.2万亩的目标任务。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调整用地思路,实现城市跳跃式组团发展,积极开发围垦的未利用地和废弃盐地,努力在建设项目用地中不占用基本农田。第一段]

关 键 词:基本农田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标准农田建设  象山县  建设项目用地  街道办事处  乡镇政府  建设用地
文章编号:243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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