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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勘查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地质勘查  基金项目  周转金  项目监理  中央  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  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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