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钩机制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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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仁广.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钩机制的探讨[J].黑龙江国土资源,2013(6):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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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仁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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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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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94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150号令),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即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矿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是靠企业申报、政府监督,如果管理上存在漏洞,就很难真实地掌握矿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不能足额对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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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管理 销售收入 机制 消耗 储量 国务院令 回采率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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