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原则同意《哈大齐绥地区重度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我省“大手笔”打造“工业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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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晨明.省委原则同意《哈大齐绥地区重度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我省“大手笔”打造“工业走廊”[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4(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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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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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省委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并原则同意了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编制的《哈大齐绥地区重度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同时要求“大手笔”做好这篇文章,把哈大齐绥地区重度盐碱地建成我省的“工业走廊”,使其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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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 土地开发 建设规划 盐碱地 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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