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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现实困境与法律进路
引用本文:韩鹏.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现实困境与法律进路[J].国土资源,2006(7):40-41.
作者姓名:韩鹏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现行法和物权法草案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一户一宅"原则的确立与重申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物权法草案的历次审议稿都坚持了这一原则.

关 键 词:宅基地  使用权  转让  《土地管理法》  进路  法律  自治区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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