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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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建民.海宁市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J].浙江地质,2010(4):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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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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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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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今年3月19日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海宁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书。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扎实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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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集约利用 目标责任考核 海宁市 用地 街道 国土资源工作 目标责任书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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